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自治區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做好伊寧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控制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伊寧縣環境空氣質量受到污染的發生,切實做好伊寧縣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確保伊寧縣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縣政府決定開展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
(一)縣城禁燃區域:濱河北路以東、環城路以南、文化路以西、英買里路以北合圍區域為禁燃區。禁燃區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縣城限燃區域:禁止燃放區域以外,整個縣城建成規劃區范圍以內為限燃區。限燃區節假日和婚慶活動可以燃放,其余時間禁止燃放,倡導少放或用電子鞭炮等形式代替。
二、禁止燃放品種
在禁止燃放區域以外,可燃放的品種只限于個人燃放類的C級以下產品,所有A級、B級煙花爆竹產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規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標注A、B、C、D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于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適于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三、臨時集中燃放點設置
為滿足禁燃區域內居民群眾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燃放需求,確保安全燃放,縣城設立煙花爆竹臨時集中燃放點,地點位于:伊寧縣老酒廠以北、吉里格朗一巷以西、濱河北路以東、墩買里路以南合圍區域。禁燃區域內居民群眾節日期間可自行前往臨時集中燃放點燃放煙花爆竹。
臨時集中燃放點開放時間:2026年2月16日至3月4日(2026年春節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次日凌晨2時,其他時間段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四、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時,應做到:按照燃放說明燃放;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須報公安機關審批核準并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方能實施。
五、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舉報電話:“110”報警電話、“12345”市民服務熱線。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后附:伊寧縣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區域圖片
伊寧縣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附件:
伊寧縣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區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