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自治州和伊寧縣關于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宣傳和貫徹落實《信訪條例》,綜合協調指導信訪工作。
(二)推動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
(三)承辦上級機關、伊寧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批示件落實情況。指導伊寧縣各鄉鎮和各單位(部門)信訪工作,向有關單位和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并督促落實。
(四)負責處理國內群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伊寧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群眾來訪。
(五)協調處理群眾進京,赴自治區、自治州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問題,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和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的重要信訪問題。
(六)負責向伊寧縣委、縣人民政府反映處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建議。
(七)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措施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綜合研判信訪信息,及時向新源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反映重要情況和社情民意。
(八)協調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了解并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信訪干部培訓;指導信訪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
(九)承擔伊寧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策的事項。
(十)完成伊寧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資產管理、保密、對外聯調等工作。
(二)、來訪接待室
負責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受理群眾法律、法規、政策的咨詢,交辦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和矛盾、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督查督辦
負責落實交辦信訪案件、領導同志批示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三、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鄧仙玲
局長:賽福丁·乃吾爾丁
黨組成員、副局長:潘慧玲
辦公室主任:楊均
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五、聯系方式
伊寧縣信訪局聯合接訪大廳 0999-40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