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片區)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伊寧縣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伊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6日
伊寧縣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和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局關于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要求,依據《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國發〔2022〕11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新政發〔2021〕45號)《關于推進伊犁州直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辦發〔2021〕52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規劃、明確職責分工、形成發展合力,更好地發揮氣象高質量發展在綜合防災減災救災、促進農業農村穩定發展、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等工作中的作用,結合我縣實際,建立伊寧縣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自治州和伊寧縣關于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進完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共同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合作框架協議》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統籌協調,定期分析研判氣象災害風險隱患,協調解決氣象高質量發展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檢查督促各項任務、工作措施等落實情況。
(三)運用氣象高質量發展成果,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和“消息樹”作用,有力有效減少氣象災害,服務保障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態良好、生活富裕。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氣象工作副縣長擔任組長。
(二)領導小組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氣象局局長擔任副組長。
(三)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管理局、氣象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交警支隊、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生態環境局、畜牧獸醫局、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員會、科學技術局、電力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共23個成員單位。
(四)成員、聯絡員和辦事機構: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提出變更人員名單。成員名單定期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領導小組設聯絡員工作組,由成員單位的有關職能科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領導小組設辦公室作為日常工作機構,設在縣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氣象局局長黃輝同志兼任,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
三、議事規則
(一)聯席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也可由組長委托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根據伊寧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開全體會議、部分成員單位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單位或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
(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可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會議議題。
(三)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征求成員單位意見后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