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分工:
縣委辦、政府辦:負責統籌協調各相關單位按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灌區現代化建設任務開展工作。
縣發改委:負責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有關工作。綜合考慮供水成本、水資源稀缺程度、用戶承載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農業水價,負責農業供水成本的核定、監審和制定、調整水價,同時履行水價執行的監督責任。
縣水利局:負責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現代化灌區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加大對工作的跟蹤指導力度,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確定農業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農業水權分配及交易、農業供水機制體制建設、輸配水骨干工程管護和灌溉工程供水計量設施體系建設。
縣財政局:負責統籌財政專項資金,完善財政農田水利資金投入激勵機制,落實農業水價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政策和補助資金,監督資金使用和績效評價。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鄉村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管護田間水利工程和田間水計量設施安裝、農業節水設施和技術推廣,水肥一體化建設;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與現代灌區現代化改造有機融合,加強末級渠系建設。
縣民政局:負責構建農民用水合作組織體系。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水市場交易行為,價格監督等。
各鄉鎮(片區):負責完善各村(組)用水合作組織,落實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護責任。灌區工程建設相關協調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對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認真研究、細化分解、落實推進,切實為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灌區現代化建設工作創造良好環境、提供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