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日,縣委副書記、政府代縣長阿不都克力木·艾力同志主持召開伊寧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務會議,會議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審議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預算評審及結算審核管理工作的請示》《關于伊犁州伊寧縣2024年第八批新增債券項目需求的請示》等11個議題,現紀要如下:
一、審議《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預算評審及結算審核管理工作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財政局負責,對《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預算評審及結算審核管理工作的意見》按照會議提出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并認真組織落實。
二、審議《關于伊犁州伊寧縣2024年第八批新增債券項目需求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財政局按項目需求分配新增債券項目資金,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縣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是實施項目的主體單位,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三、審議《關于辦理伊寧縣教育系統、伊寧縣衛生系統、伊寧縣吐魯番于孜鄉政府固定資產處置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財政局依法依規辦理衛生系統、教育系統資產調撥手續。吐魯番于孜鄉在確保鍋爐資產權屬無問題的情況下進行拆除報廢。
四、審議《關于辦理伊寧縣農業農村局高標準農田建設資產調撥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財政局依法依規辦理資產調撥手續,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的監管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總結科學管理經驗,發揮高標準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最大效益。
五、審議《關于伊寧縣教育系統閑置校(園)舍資產處置方案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根據會議提出意見對該方案進行修改完善,方案內容要與上級指導性文件相匹配,不能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
六、審議《關于伊寧縣吉里于孜鎮下肉孜買提于孜小學等5所學校、10所幼兒園撤銷及1所學校更名的請示》《關于伊寧縣中小學實行人員、崗位、經費“三總量”管理實施方案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以上2件《請示》。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程序做好學校、幼兒園撤銷和學校更名工作;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對“三總量”管理實施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并進行公示。縣財政局、人社局、編辦積極配合,做好職責范圍內工作。
七、審議《關于將伊寧縣原圖書館(現伊寧縣吉里于孜鎮東一社區辦公陣地)拆除新建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機關服務中心牽頭,按照《自治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做好指導監督工作。縣財政局、文旅局、吉里于孜鎮政府各負其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伊寧縣原圖書館(現伊寧縣吉里于孜鎮東一社區辦公陣地)拆除新建。
八、審議《關于伊寧縣歷年來中央、自治區改廁剩余資金用于鋪設污水管網、新改建廁所補貼方案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農業農村局具體負責,根據會議提出意見對該方案進行修改完善,依法依規使用剩余資金,確保資金用于改善民生。縣財政局做好資金使用監管工作。
九、審議《關于伊寧縣麻扎鄉博爾博松河左岸、右岸塔爾村新增糧食產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劃轉到伊犁弓月文化旅游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水利局具體負責,依法依規辦理劃轉手續。財政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積極配合,做好職責范圍內工作。
十、審議《關于將伊寧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服務站固定資產3億元無償劃撥給伊寧縣吉河水務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水利局具體負責,根據相關文件精神,依法依規做好固定資產劃撥工作。
十一、審議《關于伊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委托伊東工業園區管委會行使的經濟管理權限清單的請示》
會議議定:原則同意該《請示》。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委編辦負責,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對《伊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委托伊東工業園區管委會行使的經濟管理權限清單》進一步修改完善。伊東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發改委、商工信局、林草局等相關部門單位按照清單內容認真履行職責。
主持人:阿不都克力木·艾力
參會領導:劉開封、楊永輝、哈力米克熱衣·塔瓦克、馬曉軍
列席人員:縣紀委監委,縣發改委、財政局、司法局、審計局、市監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人社局、編辦、農業農村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衛健委、工信局、環保局、文旅局、弓月文旅、吉河水務公司、伊東工業園區、吉里于孜鎮、吐魯番于孜鄉、喀什鎮、英塔木鎮、溫亞爾鎮、阿熱吾斯塘鎮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政府法律顧問。
會議秘書:張智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