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多規合一”,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類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9〕18號)、《關于印發新疆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2019〕92號)和《關于印發伊犁州直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州政發〔2019〕8號)要求文件精神,結合伊寧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決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按照自治區黨委“1+3+3+改革開放”工作部署,堅持統一規劃,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統籌各類空間和資源要素,強化規劃權威,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實現“一張藍圖干到底”。建立區域統一、科學高效、責權清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推動伊寧縣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全面實現“塞外江南·魅力杏鄉”奮斗目標。
(二)基本原則。堅持底線思維,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和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嚴控增量、盤活存量,以更高的國土空間利用質量和效益推動實現永續發展;堅持城鄉融合、區域協同。統籌推進縣級、鄉鎮和專項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上下聯動、自上而下協調劃定空間控制線;堅持多規合一,全域覆蓋。整合現行空間類規劃,統籌區域協調、城鄉融合、兵地融合,謀劃我縣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形成“一張藍圖”;堅持以人為本,高質量發展。優化城鄉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堅持因地制宜,創新發展。尊重自然規律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立足本縣實際,突出本地特色,確保國土空間規劃管用、實用、好用。
(三)工作目標。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現有空間類規劃評估和空間發展安全風險評估為基礎,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為空間定位基礎,全面開展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并同步建立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預警管理系統,初步形成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張圖。嚴格遵循國土空間上位規劃,逐步建立伊寧縣“二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二級”是指縣(市)級—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三類”是指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含村莊規劃)。主要任務 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由伊寧縣人民政府委托相關規劃編制單位編制組織開展。本輪規劃基期為2019年,近期目標年為2025年,規劃目標年為2035年,展望至2050年。
(一)縣級國土空間規劃。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是對縣級范圍內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作出的總體安排和綜合部署,是對州直國土空間規劃的細化落實和具體安排,是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基礎和依據。在空間規劃體系中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
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應開展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等空間類規劃評估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開發適宜性評價等基礎工作;落實上位規劃確定的主體功能定位、各類約束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確定縣域城鎮體系以及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總體規劃;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明確管控要求;優化產業和城鎮空間布局,構建多中心、網格化、組團式、集約型的國土空間格局;合理配置空間資源,統籌安排區域交通等基礎設施布局和廊道控制,提出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和布局要求,構建社區生活圈;確定開發邊界內集中建設區的布局,明確城市主要發展方向、空間形態和用地構成;堅持文化傳承,延續歷史文脈,突出風貌特色和地域特征;明確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目標、任務和重點區域等。該項工作由人民政府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依據伊寧縣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盤活存量、嚴控增量,提升國土空間品質、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用地效率。按照統一的國土規劃數據庫標準,建設規劃成果數據庫,并逐級上報至自然資源部備案。
(二)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是對伊寧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進一步細化落實,結合我縣實際,適時組織開展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把每一寸國土空間都規劃的清清楚楚,納入縣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藍圖”統一管控。面積較小,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鄉鎮可與縣級國土空間規劃合并編制,也可將一個以上的鄉鎮、街道合并編制。
(三)專項規劃。專項規劃是指在特定區域(流域)、特定領域,為體現特定功能,對空間開發保護利用作出的專門安排,是涉及空間利用的專項規劃。如交通、能源、水利、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自然保護地等專項規劃,由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編制。
專項規劃是深化和細化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的重要組成部門和重要環節,國土空間規劃是相關專項規劃的基礎,具有指導和約束作用。專項規劃是深化和細化落實總體規劃的主要途徑,各部門可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結合實際適時開展相關專項規劃編制(修改)工作。
(四)詳細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是詳細規劃的依據,詳細規劃(含村莊規劃)是深化和細化總體規劃的主要途徑。詳細規劃是對具體地塊用途和開發建設強度等作出的實施性安排,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進行各項建設等的法定依據。結合國土空間規劃,適時開展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
村莊規劃是法定規劃,是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鄉村地區的詳細規劃,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鄉村建設項目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等的法定依據。
進度安排
(一)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
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范圍為伊寧縣行政管轄范圍。該項工作由伊寧縣人民政府牽頭,縣直部門協同配合。為確保編制工作按時間節點壓茬推進和后期持續維護,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部門專項規劃和地區發展綱要是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基礎。具體工作步驟和進度安排如下:
1.啟動階段(2019年6-8月)。組建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建立多部門參與的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編制經費;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規劃編制單位,全面開展基礎資料收集工作。(牽頭單位: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財政局、自然資源局)
2.研究階段(2019年9-12月)。9月底前開展評估、評價和專題研究等前期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現行空間類規劃評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重點專題研究工作,對接部門專項規劃,初步建立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框架。(牽頭單位:發改委、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伊犁州生態保護局伊寧縣分局、農業農村局、林業草原局、文旅局、應急管理局、統計局、公安局、衛健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氣象局、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
3.初步成果階段(2020年9月底)。根據伊犁州國土空間上位規劃,完成規劃文本、規劃說明、規劃圖件和規劃數據庫,建立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形成初步成果。(牽頭單位: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發改委、自然資源局、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伊犁州生態保護局伊寧縣分局、農業農村局、林業草原局、文旅局、應急管理局、統計局、公安局、衛健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氣象局、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
4.審批階段(2020年12月底)。通過審查、論證、咨詢和網上公告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規劃成果送審稿,報縣空間規劃委員會、伊寧縣人民政府、伊寧縣人大審議通過后報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牽頭單位:縣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發改委、自然資源局、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伊犁州生態保護局伊寧縣分局、農業農村局、林業草原局、文旅局、應急管理局、統計局、公安局、衛健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氣象局、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鐵塔公司)
(二)村莊規劃
可結合自治區鄉村振興、脫貧攻堅、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安排,因地制宜開展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四、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主導,成立由縣長擔任組長、副組長由常務副縣長、分管副縣長、成員由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審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和規劃成果,研究推進規劃編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重大協調,切實推動工作進展。各鄉鎮也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落實政府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的主體責任。
(二)增強協同聯動。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要樹立一盤棋思想,根據工作分工和時間節點要求,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確定一名相關業務負責人作為工作聯絡員及伊寧縣空間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負責協調進度安排、專項規劃大綱、資料收集提交、調研座談、意見反饋等工作。
(三)加強技術支撐。堅持專家領銜,參照伊犁州國土空間規劃專家庫人員,采取邀請專家的方式,在專題研究、咨詢論證和技術審查方面對編制的實施和結果進行評估審查。縣直行業部門業務骨干全程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建立多方協調、公眾參與模式,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四)強化公眾參與。堅持“開門編規劃”,建立廣泛的公眾參與機制,讓社會各界和各族群眾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到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各階段當中,形成良好輿論導向和參與氛圍,規劃成果以多種方式進行公示,廣納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五)統籌安排經費。結合本縣實際,科學測算伊寧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經費預算及使用計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經費納入縣財政足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