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寧縣自然資源局2023年4月-11月行政處罰公示明細 |
序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行政處罰時間 |
違法類型 |
違法事實 |
法律依據 |
行政處罰內容 |
行政處罰執行情況 |
備注 |
1 |
伊寧縣鋼優彩鋼廠(夏建疆) |
企業 |
伊縣自然資立字[2023]02號 |
2023/4/25 |
非法占地 |
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在伊寧縣墩麻扎鎮阿孜尕力村非法占地建設彩鋼廠房及附屬設施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2022年修訂)第五十三條第三項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2.對非法占用的土地處以158300元的罰款 |
當事人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內容,于2023年6月12日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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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寧縣永興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吉里于孜分公司(崔超杰) |
企業 |
伊縣自然資立字[2023]07號 |
2023/4/25 |
非法占地 |
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在伊寧縣吉里于孜鎮五道橋村非法占地建設彩鋼檢測車間、苯板結構辦公室、硬化水泥地坪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2022年修訂)第五十三條第三項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2.對非法占用的土地處以401335元的罰款 |
當事人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內容,于2023年5月30日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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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見破壞耕地(張見) |
個人 |
伊縣自然資立字[2023]13號 |
2023/6/15 |
破壞耕地 |
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在伊寧縣巴依托海鎮下也臺溫村耕地挖沙取土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2022年修訂)第五十四條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限期恢復治理破壞的耕地,恢復種植條件;
2.并處耕地開墾費6倍的罰款,計8154元 |
當事人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內容,于2023年7月6日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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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寧縣英塔木鎮夏合勒克塔木村村民委員會非法占地新建伊寧縣英塔木鎮夏合勒克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和伊寧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建設項目一案 |
村委會 |
伊縣自然資立字[2023]08號 |
2023/7/6 |
非法占地 |
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在伊寧縣英塔木鎮夏合勒克塔木村其他草地新建垃圾中轉站及配套設施,糞污一體化處理站及配套設施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2022年修訂)第五十四條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2.對非法占用的土地處以235700元的罰款 |
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還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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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楊小偉破壞耕地案 |
個人 |
伊縣自然資立字[2023]25號 |
2023/7/6 |
破壞耕地 |
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在伊寧縣薩木于孜鎮上薩木于孜村玉米烘干廠南側耕地挖沙取土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2022年修訂)第五十四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限期恢復治理破壞的耕地,恢復種植條件;
2.并處耕地開墾費7倍的罰款,計22680元 |
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還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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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伊寧縣川疆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無證采礦案 |
企業個人 |
伊縣自然資罰字[2023]10號 |
2023/6/7 |
無證開采 |
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伊寧縣喀拉亞尕奇鄉奧依曼布拉克村擅自開采開采頁巖礦并對外銷售的行為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停止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采礦的違法行為;
2.沒收無證開采違法所得68250元; 3.并處違法所得50%的罰款,即34125元 |
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還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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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洪四偉 |
個人 |
伊縣自然資罰字[202326號 |
2023/7/24 |
無證開采 |
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伊寧縣喀拉亞尕奇鄉草場(原伊寧縣壽果砂廠東南側,采挖砂石料對外出售獲利的行為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停止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采礦的違法行為;
2.沒收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采礦違法所得35050 元; 3.并處違法所得20%的罰款即7010 元 |
當事人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內容,于2023年11月24日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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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楊小偉無證采礦案 |
個人 |
伊縣自然資罰字[2023]27號 |
2023/7/6 |
無證開采 |
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在伊寧縣薩木于孜鎮上薩木于孜村玉米烘干廠南側耕地挖沙取土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停止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采礦的違法行為;
2.沒收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采礦違法所得11726 元 |
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還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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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剛無證采礦案 |
個人 |
伊縣自然資罰字[2023]28號 |
2023/7/24 |
無證開采 |
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在伊寧縣吉里于孜鎮下肉孜買提于孜村挖沙取土 |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規范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1.責令停止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采礦的違法行為;
2.沒收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而擅自采礦違法所得2800元;
3.并處違法所得10%的罰款,即280元 |
當事人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內容,于2023年8月14日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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