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伊犁永寧煤業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業煤礦危險廢物貯存庫建設項目、伊犁瀚承瑋業砂石料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伊寧縣政務服務中心
郵 編:8351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聯系電話
|
1
|
伊犁永寧煤業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業煤礦危險廢物貯存庫建設項目
|
伊犁永寧煤業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業煤礦內
|
伊犁永寧煤業化工有限公司
|
伊犁創禹水利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該項目位于伊犁永寧煤業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業煤礦內。本項目西側為庫房,東側及北側為空地,南側為廢棄員工宿舍。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44°3′59.352″,東經81°22′13.631″。主要建設內容包括:⑴主體工程:危險廢物貯存庫40㎡;⑵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電、供暖;⑶環保工程:廢氣、廢水、固廢、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預防地下水污染的防滲措施。存儲規模:廢潤滑油最大年產生量為3t,儲存周期不超1年。項目總投資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100%。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㈠加強施工期各項環保措施。加強項目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廢水、揚塵、固體廢物和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嚴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地貌恢復。㈡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廢潤滑油采用密閉包裝,暫存至危廢暫存間中,危廢暫存間的廢氣經排氣扇外排,危險廢物存儲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㈢嚴格落實各項廢水治理措施。本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生活污水;項目運營期不產生生產廢水。若發生事故危險廢物泄漏產生廢液,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通過貯存庫內事故池收集。㈣嚴格落實各項噪聲治理措施。運營期所涉及的噪聲主要為通風設備運行噪聲及運輸車輛噪聲,通過采取限制車速,禁止鳴笛的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㈤加強固體廢物收集、貯存、綜合利用和處置工作。伊犁永寧煤業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業煤礦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潤滑油屬于危險廢物(類別及代碼:HW08 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900-217-08),應分類收集,妥善保存,及時轉運,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收集處置。㈥嚴格落實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要求,落實分區防滲措施,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確保防滲設施完好。㈦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企業須建立嚴格的環境與安全管理機制,制定完善的環保規章制度,按照《關于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環發[2015]4號)要求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工作,并定期演練。嚴格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記錄,定期檢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杜絕污染事故。㈧做好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項目運營排放污染物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并做好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
|
13779131991
|
|
伊犁瀚承瑋業砂石料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
伊寧縣吉里于孜鎮吐魯番于孜鄉,伊寧縣北西320°方位直線距離6.0km處
|
伊犁瀚承瑋業建材有限公司
|
貴州徠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該項目位于伊寧縣吉里于孜鎮吐魯番于孜鄉,伊寧縣北西320°方位直線距離6.0km處。本項目東側為伊寧縣吐魯番于孜北山坡砂石料,南側、西側和北側均為空地,總占地面積為105656m2。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44°00′37.534″,東經81°29′24.657″。主要建設內容包括:⑴主體工程(包括露天采礦區:采東西長約430m、南北寬約210m,開采標高自958m-910m,開采規模30萬m3/a;工業廣場:設置有篩砂機、破碎機、洗砂機、蓄水池、沉淀池、原料堆場、產品品堆場,新建1條篩分生產線)、⑵輔助工程(主要為辦公生活區)、⑶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供電等)、⑷環保工程(包括廢氣處理、廢水處理、噪聲防治、固廢處置、生態環境保護等)、⑸儲運工程(表土堆場、運輸車輛、礦區道路等)。露天開采境界內可采礦石量為88.86萬m3,礦山服務年限2.81年。項目定員6人,5-11月生產,全年生產210天,每日工作8小時。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24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22.4%。
|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㈠加強施工期各項環保措施。加強項目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廢水、揚塵、固體廢物和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嚴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地貌恢復。㈡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嚴格遵守各項環保法律法規,切實做好粉塵、噪聲的污染防治工作以及項目區的綠化工作,生產設備周圍設置擋風設施,嚴禁在大風天氣下進行生產作業,減少揚塵排放量。項目開采工序采用噴霧、灑水降塵抑塵措施,破碎和篩分工序設置集氣罩及布袋除塵設施,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有組織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79-1996)表2中二級標準,采裝、運輸、堆場設置圍擋以及抑塵網苫蓋,設置不低于堆高的圍擋,并在堆場四周安裝噴淋裝置,嚴禁大風及暴雨天氣進行物料運輸等作業,無組織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79-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食堂使用清潔能源,油煙處理采用抽油煙機凈化處理,須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限值要求。㈢項目開發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邊生產,邊修復”,開采服務期結束后應進行封場作業,清除地表遺留建筑物,并恢復地表形態及植被,做好修復治理和生態補償工作。㈣嚴格落實各項廢水治理措施。生產廢水經三級沉淀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廢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拉運至伊寧縣城南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機械沖洗廢水經隔油沉淀池隔油處理后用于灑水降塵,不外排。㈤嚴格落實各項噪聲治理措施。選用低轉速、節能型新設備,并對設備安裝隔震裝置,采取減振、降噪、規范化操作等措施,降低廠界噪聲,確保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㈥加強固體廢物收集、貯存、綜合利用和處置工作。固體廢物盡可能做到綜合利用。合理設置排土場,最大化利用排土場排土,三級沉淀池需做防滲處理,淤泥定期清運至排土場,并做好防揚塵措施,加蓋防塵網,廢土石用于其它工程的填方或未來采石場的生態恢復工程。廢機油代碼為HW08-900-249-08,屬于危險廢物,產生量約為0.3t/a,應按照規范要求設置危廢暫存間,定期將暫存的危廢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廠區設立收集設施,統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做到日產日清,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㈦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企業須建立嚴格的環境與安全管理機制,制定完善的環保規章制度,按照《關于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環發[2015]4號)要求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工作,并定期進行演練。嚴格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記錄,定期檢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杜絕污染事故發生。
㈧做好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項目運營排放污染物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并做好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