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提升新時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是破解多年來困擾基層社會治理矛盾糾紛化解難題的一劑良方。只有全方位的統籌、寬口徑的融合、多部門的聯動、深層次的改革、厚基礎的培育和高科技的創新,才能保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部署與基層社會治理經驗有機融合,實現精準滴灌、精細耕耘、精深落實,使基層社會治理迸發出無盡的活力,讓法律的精神與溫情如汩汩清泉流淌在老百姓的心田。
新時代全方位統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就是要講政治、重落實,充分理解公共法律服務對提升國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作用。要從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視角來認識公共法律服務對社會治理的重要意義,從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的要求來理解黨中央關于公共法律服務的部署和安排,在宏觀層面明確黨中央為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領域擘畫的藍圖和奮斗目標,從而統籌協調、謀篇布局、精準施策。
新時代寬口徑融合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就是要講協同、重參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更新和拓展傳統公共法律服務的理念,不僅僅局限在對弱勢群體的援助,而應拓展到全社會法治推進過程中,樹立全員參與、全民參與、全社會參與的大公共法律服務概念。只有在這樣的大公共法律服務概念和理念下,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辦案,司法行政機關統籌全社會力量依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才能讓公共法律服務更優惠、更普惠、更便捷、質量更高。建立預防式的、調理式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全社會傳播法治理念,公開法律規范,培育崇法的精神,社會治理將很容易步入法治化治理的良性軌道。
新時代多部門聯動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就是要講效率、重分工,加快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政法機構職能體系。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指出,要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全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政法機關承擔著大量公共服務職能,除了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的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職能以外,其他政法機關也肩負著公共法律服務的職能,要構建各盡其職、配合有力、制約有效的工作體系,推進政法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讓運行更加順暢高效。同時,要創新完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好政法系統和相關部門的資源力量,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良好局面。
新時代深層次改革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就是要講公平、重實效,堅持在更高起點推進政法領域改革。落實到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就要堅持問題導向,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加快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解決好異地訴訟難等問題;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盡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全社會的法律服務網絡平臺;加快構建海外安全保護體系,保障我國在海外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務,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同時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才能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時代夯實基礎培育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就是要講宣傳、重基層,激發基層活力,讓群眾的聰明才智成為社會治理創新的不竭源泉。要堅持社會治理為了人民,把黨的優良傳統和新技術新手段結合起來,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的機制,創新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的機制,讓群眾成為社會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廣參與者、最終評判者。在政法機關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的同時,還可以通過培養人民調解員、普法志愿者的方式,讓更多群眾參與到公共法律服務活動中,培育公共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和市場,使公共法律服務之樹常青。
新時代高科技創新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就是要講應用、重創新,將最新的信息科技成果與公共法律服務的各個載體深度融合。要深化社會治理創新,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不僅要注重在細微處下功夫、見成效,也要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運用能力、防控風險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科技應用能力、輿論引導能力。政法干警只有在辦大案、處急事、破難題中受考驗、長才干,才能善于應對突發情況、駕馭復雜局面。
“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長期困擾基層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困境,可以通過公共法律服務進行春風化雨的滋養,在社會上培育和風細雨的法治心態,對潛在的違法行為進行未雨綢繆的預防和診治,從而增進和睦與穩定。通過匯聚民智民力、贏得民心民意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構,真正實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