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新民發規﹝2020﹞1號)《<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實施指南》(2023版)精神,伊犁州民政局(伊犁州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委員會具體負責)通過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方式委托伊寧市潘津社工組織聯合會承接2024年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自9月28日至10月21日對州直36所養老機構開展等級評定(符合評定條件28所)。此次評定通過前期培訓、實地評估、撰寫報告三個階段。評定期間,各參評養老機構簽訂真實性證明文件,提供必要的參評資料,積極配合評定工作。
伊犁州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委員會將評估結果反饋至伊犁州民政局,經伊犁州民政局復核,現將2024年伊犁州直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結果公示如下:
一、擬推薦四級養老機構(1家)
奎屯市社會福利院
二、擬評三級的養老機構(4家)
1.伊犁州社會福利院
2.伊犁銀河谷康養院
3.奎屯市愛心養老護理院
4.伊寧縣吾家樂寶養老院
三、擬評二級的養老機構(9家)
1.鞏留縣東買里鎮中心敬老院
2.尼勒克縣社會福利院
3.伊寧市社會福利園區
4.特克斯縣社會綜合福利院
5.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中心敬老院
6.奎屯市新華康寧養老院
7.伊寧市民堂享老公寓
8.伊犁康復醫院
9.昭蘇縣社會綜合福利院
四、擬評一級的養老機構(9家)
1.特克斯縣明奎養護院
2.奎屯鴻祥護理院
3.新源縣中心敬老院
4.伊犁河老年公寓
5.霍爾果斯市靜慧緣養老院
6.奎屯福心托老護理院
7.伊寧縣中心敬老院
8.伊寧市夕陽紅老年公寓
9.霍城縣綜合福利院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新民發規﹝2020﹞1號)規定,現將擬評估定等名單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廣大群眾和各單位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伊犁州民政局進行舉報,由伊犁州民政局復核確定。此次評定等級有效期為3年。評定等級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養老機構應申請重新評定。
評估監督反饋聯系方式:來信來電來函
舉報受理單位:伊犁州民政局
聯系人:伊犁州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 萬清華
聯系電話:0999-803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