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設置
(一)黨政機構設置5個(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綜合執法辦公室):
1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文秘、檔案、保密、翻譯、綜合協調、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制定鄉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并監督落實;負責鄉機關效能建設及績效考核;負責機關、派駐機構、事業機構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建立完善“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制定實施“呼叫”事項辦理信息反饋評價制度,完善和實施對縣直部門和派駐機構履職的考核評價機制。
2.黨建辦公室,主要負責紀檢、黨務、組織、宣傳、機構編制、人事、老干部等工作的規劃、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宣傳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人大、團委、工會、婦聯等日常事務;負責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訪惠聚”駐村工作、農民夜校、村(社區)義工志思著、服務積分見換點等群眾工作機制的落實和考核;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居民的宣傳、發動、服務工作;負責“訪惠聚”、“民族團結-家案”工作:負責轄區社用組織的培育、發展和管理:負責特殊群體的相教幫扶、解決居民困難訴求等工作;負責群眾工作機制的落實,并不斷拓展教育服務群眾的形式和載體。
3.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負責農業、農技、農機、林業、畜牧、水利、財政、土地、統計、交通、鄉村建設、扶貧開發、招商引資、項目管理、一、二、三產業的規劃、管理、服務、協調和監督工作;擬定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總體部署和目標。
4.社會事務辦公室,主要負責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族宗教、信訪、司法、統戰、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游、計劃生育、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退役軍人、殘疾人、紅十字事業的規劃、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擬定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協助做好鄉人武部工作。
5、綜合執法辦公室,主要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劃、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擬定和實施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統一的運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制度、包片負責制度、巡查上報制度、執法處置制度、執法協調制度、執法案件督辦制度;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執法績效考評;推進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建設;負責聯系協調縣政府相關行政部門派駐鄉執法人員以及鄉執法人員在轄區內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事業單位設置8個(農業(畜牧業)發展服務中心;文體廣電旅游服務中心;社會保障(民政)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農村合作經濟(統計)發展中心(財政所);鄉村規劃建設發展中心(生態環境工作站);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隊(與綜合執法辦合署辦公);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指導站):
1.農業(畜牧業)發展服務中心,不合并不拆分,保持現狀。主要負責農業、畜牧、獸醫、草原、林業、農技、農機、水利、科技等方面的服務工作;協助鄉政府制定農業、林業、畜牧業、科技等工作的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2.文體廣電旅游服務中心,本中心不拆分不合并,保持現狀。保持原農業(畜牧業)發展服務中心不合并不拆分。主要承擔文化、宣傳、體育、廣播電視、旅游等方面的服務工作;協助鄉政府制定文化、宣傳、體育、廣播電視、旅游等工作的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3.社會保障(民政)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本中心不拆分不合并,保持現狀。主要負責民政、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退役軍人、殘疾人事業、紅十字會等方面的服務工作;協助鄉政府制定民政、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退役軍人、殘疾人事業等工作的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工作;負責進駐窗口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的服務保障,對進駐窗口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培訓,提升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負責對進駐中心事項進行審批資源整合、流程優化重組和提速增效工作。
4、農村合作經濟(統計)發展中心(財政所),本中心不拆分不合并,保持現狀。主要負責農村經濟管理、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為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鄉政府財政預算決算的編制、辦理各項收支結算和對賬、報賬工作;履行統計職責。
5、鄉村規劃建設發展中心(生態環境工作站),本中心不拆分不合并,保持現狀。主要負責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等方面的服務工作;協助鄉政府制定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交通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協助鄉政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總體部署和目標。
6、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中心),本中心保持現狀。主要負責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建設、平安創建、網格化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民武裝等方面的服務工作:負責群眾信訪、矛盾糾紛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普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等工作:負責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基層網格員隊伍等:協助鄉政府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建設、平安創建、網格化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7、綜合行政執法隊(與綜合執法辦合署辦公)。本中心保持現狀。主要負責與綜合執法辦公室合最辦公整合鄉現有市場監管、文化市場、農業、城市管理、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等領域站所、行政執法力量和資源,開展市場監管、文化市場、農業、負責環境保護村容村貌。規劃、建設、安全生產、農機、食品藥品、住房保障等領域日常執法檢查,依法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并接受有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8、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指導站,本中心不拆分不合并,保持現狀。主要負責與鄉衛生院合署辦公資源共享。負責宣傳黨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普及計劃生育科學知識,負責開展計劃生育技術、優生優育等方面和科技引進推廣活動;負責做好地方衛生防疫、地方病防治和公共衛生監督等工作;負責承擔婦幼保健技術指導、健康教育的宣傳工作。
曲魯海鄉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1、圍繞全鄉中心工作,當好參謀助手,為各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供綜合服務。
2、負責全鄉各類文件、鄉黨委、政府重要會議(鄉書記辦公會議、鄉長辦公會議、鄉黨代會、人代會)、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及鄉黨委、鄉政府日常的文書處理。
3、負責對鄉級機關各黨委、站所、各村委會送交鄉黨委、政府的各類文件的文書處理工作。
4、圍繞鄉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做好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為鄉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5、圍繞鄉黨委、政府總體工作部署,負責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綜合、傳遞和上報工作。
6、負責對鄉黨委、政府工作報告、鄉黨代會報告部署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立項督辦;對書記辦公室、鄉長辦公室等會議決定的事項進行督促檢查。
7、負責鄉黨委、政府日常工作,做好全鄉重要會議的統籌、鄉黨委、政府有關會議的籌備及鄉黨委、政府領導參加的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調和聯系等服務工作。
8、負責鄉黨委、政府班子會議的召集、協調等有關事宜。
9、負責鄉黨委、政府辦公室隊伍建設,抓好鄉黨委、政府辦公室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培養工作,統籌、協調、組織全鄉黨委、政府辦公室人員培訓工作。
10、負責管理全鄉黨政系統機要和保密工作。
11、負責鄉黨委、政府辦公室人事、黨務、后勤等事務的管理工作。
12、負責鄉黨委、政府大事記的記錄。
13、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曲魯海鄉曲魯海大街18號
單位負責人:馬合木提江·艾木都勒(鄉長)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周六周天3/1工作人員在崗)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令時(10月1日-5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30-19:30
辦公電話:433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