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要求,持續優化縣域營商環境,全面規范全縣市場監管系統涉企行政檢查行為,著力解決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突出問題,加強依法行政,為確保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現就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制定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聚焦市場監管部門“多頭檢查、重復檢查、隨意檢查”等突出問題,在嚴守安全底線、實現有效監管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的決策部署,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所指涉企行政檢查(以下簡稱行政檢查)是指縣市監局依照法定職責,對企業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執行行政命令、行政決定的情況進行了解、核查和監督的行政行為。
本方案規范的行政檢查范圍是指縣市監局組織開展的有計劃的行政檢查,包括日常檢查(含重點監管事項日常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等有檢查計劃的行政檢查,不包括根據投訴舉報、轉(交)辦、智慧監管(網絡監測)發現問題等檢查計劃之外的因素啟動的觸發式行政檢查。觸發式行政檢查參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條關于線索核查的規定進行。
以下行政檢查行為,暫不納入本次規范行政檢查的范圍:
(一)行政許可過程中的現場核查行為;
(二)進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程序的核查、檢查、整改復查等行為;
(三)食品安全抽檢、產品監督抽查等抽查抽檢行為;
(四)對無照經營者的檢查行為;
(五)按保密規定開展的涉密檢查行為;
(六)其他不適合納入的情形。
三、任務要求
(一)明確涉企行政檢查主體。縣市監局實施行政檢查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資格,必須在法定職責范圍內實施行政檢查,要及時梳理每年新進人員及退休人員的執法證件動態管理。除上述主體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實施行政檢查。(責任科室:法制科、辦公室;配合科室:各業務科所)
(二)完善涉企行政檢查清單制度。全面梳理本部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根據涉企行政檢查事項編制行政檢查清單,清單包括檢查依據、實施主體、檢查內容及方式、檢查項目等要素,應明確檢查事項合規標準,對沒有法定依據的堅決清理,對法定依據發生變化的要及時調整,對沒有實際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行政檢查清單要按照權責透明、用權公開的要求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責任科室:注冊科、市管科、質量科(質計所)、食品科、特設科、藥化科、法制科、辦公室、基層市監所)
(三)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清單實施。以“雙隨機”抽查為基礎,以專項檢查為補充,合并同類執法任務,實現一次進門、全面查清,有效減少多頭重復檢查。
1.嚴格執行“清單式”檢查,做到“清單之外無檢查”。企業對行政檢查事項的咨詢,應當給予明確答復;企業提出的指導服務請求,應當采取適當方式予以解決。實地檢查中,應當一次性告知所檢查事項合規標準。行政檢查中涉及行政處罰的,不符合立案標準的不得立案;整改達到清單合規標準,屬“輕罰免罰”清單內的,應予以適用;尚未納入“輕罰免罰”清單但符合輕罰免罰情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輕罰免罰的相關規定處理。
2.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的高風險事項,列入監管事項清單;對問題發生率低、投訴舉報量少、危害后果輕微、通過非現場檢查可以實現監管目標的低風險事項。(責任科室:注冊科、市管科、質量科(質計所)、食品科、特設科、藥化科、市監所)
(四)合理確定涉企行政檢查方式。縣市監局業務科室及市監所要堅持公開、公正原則,采取現場核查、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等方式開展行政檢查。要結合有關投訴舉報、輿情監測等發現的具體線索,以及上一年度抽查檢查發現的問題,科學確定抽查、檢查的重點和對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責任科室:注冊科、市管科、質量科(質計所)、食品科、特設科、藥化科、市監所)
涉企行政檢查形式包括:
(1)雙隨機檢查:根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開展的“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2)日常檢查:根據法律法規、職能職責和涉企行政檢查清單開展的日常檢查、重點檢查;
(3)專項檢查:根據上級部署或風險防范開展的專項檢查;
(4)聯合檢查:根據聯合檢查事項清單開展的跨部門檢查;
(5)其它檢查:其它原因至企業開展的監督檢查。
(五)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行政檢查應當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行政檢查前要制定檢查方案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及時向本局法制機構報備,接受法制監督。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的,要及時報告并補辦手續。實施行政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拒絕。行政檢查應推行包容審慎執法,運用政策輔導、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手段。行政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貫徹執普一體、精準普法,應當出具包括檢查依據、整改建議、要求標準等內容的書面意見,并通過適當方式提供指導服務。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檢查時,嚴禁借行政檢查干擾企業正常經營活動,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詢問法定代表人事項的,嚴禁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需要抽取樣品進行檢驗、檢疫、檢測、技術鑒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額外向檢查對象收取檢驗、檢疫、檢測、技術鑒定費用。(責任科室:注冊科、市管科、質量科(質計所)、食品科、特設科、藥化科、市監所)
(六)涉企行政檢查的監督規范。
1.完善行政檢查標準。對上級部門已經制定的行政檢查標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縣市監局可以對上級部門的行政檢查標準進行細化,但不得與上級部門的行政檢查標準相沖突或者額外增加行政檢查對象的負擔。
2.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堅持統籌兼顧分工負責,市管科做好涉企行政檢查工作,負責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法制科負責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管理和涉企行政檢查任務審核工作,加強對涉企行政檢查的執法監督;辦公室負責對部署開展涉企行政檢查文件的用印審核;其他監管科所負責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涉企行政檢查。
3.嚴格規范執法監督。涉企行政檢查要嚴格遵守國辦發〔2024〕54號“五個嚴禁”“八個不得”規定。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盡職免責辦法(試行)》(新市監辦法〔2023〕12號)文件要求,既嚴格問責追責,又有效保護執法人員擔當作為。對不按規范開展涉企檢查,影響企業發展,破壞營商環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于已嚴格按規范履行涉企檢查職責,并符合“盡職照單免責”要求的,依法依規不予追究相關責任。(責任科室:市管科、辦公室)
三、組織保障
(一)領導小組。依據《關于自治區司法廳成立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的通知》、《伊犁州貫徹落實中紀委、自治區紀委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后兩年行動方案的具體措施》和《伊寧縣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組工作機制》,結合實際,成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規范涉企行政檢查領導小組。
組長:鄒鐵誠(縣市監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副組長:賈帕爾·肉孜旦木(縣市監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馬愛民(縣市監局副局長)
閆康(縣市監局黨組成員)
李佳瀧(縣市監局黨組成員)
扎馬丁·卡麻力(縣市監局黨組成員)
成員:杜愛洪(縣市監局食品科科長)
孔令偉(縣市監局質量科科長)
侯歡歡(縣市監局市管科科長)
楊春會(縣市監局藥化科副科長)
宋玲(縣市監局法治科副科長)
呂新平(縣市監局吉里于孜市場監管所所長)
蘭勇(縣市監局愉群翁市場監管所所長)
馬志軍(縣市監局墩麻扎市場監管所所長)
劉海(縣市監局英塔木市場監管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市監局法治科,負責統籌各階段工作任務的具體落實、協調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開展。
(二)工作要求。縣市監局各科所要牢固樹立和踐行“監管為民”核心理念,將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納入全年重點工作內容,迅速動員安排,明確責任分工,狠抓任務落實,切實把服務經濟、服務民生、服務社會作為行政檢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服務貫穿于行政檢查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各環節。健全領導和協調機制,持續跟蹤問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落細。要持續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形成縣市監局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共治格局。